“沃法之森”|严惩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简评青岛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
2024年7月17日
6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张某斌等人身为武术俱乐部的负责人和教练,本应恪守职业道德、保障学员安全,却肆意践踏法律底线,对未成年学员翟某某实施了长时间、极残忍的殴打与捆绑,致一个尚不满10岁的小男孩在恐惧、不解与剧痛中身亡。此行为不仅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极端侵犯,更是对社会正义乃至民众朴素道德观念的蔑视与毒害。对施暴者施以其应有的判决与处罚,不仅是我国法律重申其身负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也是其对于受害者的家庭正义、社会正义乃至公众情感的坚定维护与积极回应。
法律是国家的保护网,未成年人则是我国最脆弱最致命的咽喉。于我国法治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而言,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兹事体大。根据最高检历年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我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率与未成年人犯罪率均呈现逐年上涨及低龄化的趋势。再结合三月以来公众热议的邯郸初中生杀人案,我们更应以此为契机,对处罚措施、刑事责任年龄等再作商榷,以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共同营造一个更为安全、更加和谐、更显有序的法治社会,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织就天网。